经研究,决定:
黄路同志任政策法规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副处长职务;
黄洁琼同志任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国土空间规划处副处长职务;
郑斌同志任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处(行政审批处)处长,免去其国土空间规划处处长职务;
潘峥同志任专项规划处处长,免去其地质矿产管理处处长职务;
杨平华同志任历史风貌处处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耕地保护监督处副处长、三级调研员职务;
姜昊阳同志任地质矿产管理处处长,免去其规划和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督察四组正处长级督察专员职务;
李江武同志任规划和自然资源总督察办公室督察三组正处长级督察专员,免去其政策法规处处长职务;
罗鹏飞同志任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队长(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杭州市规划编制中心副书记、副主任职务;
免去方献明同志兼任的杭州市自然资源行政执法队队长职务;
黄娜同志任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馆)副主任,免去其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杭州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职务;
党晓荣同志任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馆)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馆)自然资源登记处处长职务;
薛园媛同志任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馆)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馆)副处长级专职党务干部职务;
周序端同志任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馆)五级普通职员,免去其杭州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档案馆)副主任职务;
温华特同志任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杭州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杭州市土地房屋征收中心(杭州市国土整治中心)副主任职务;
吴冬梅同志任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杭州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副主任(试用期一年),免去其杭州市土地储备交易中心(杭州市地质环境监测中心)地价管理处处长职务。
中共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党组
2023年3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