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2)杭拱证民字第0433号公证书、(2002)杭拱证民字第0432号公证书,立遗嘱人:王美君、陈增泰,继承人:陈梅玲,不动产坐落:董家新村4幢12号202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王美君、陈增泰的产权份额由其女儿陈梅玲继承。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3)杭上证字第12609号、(2003)杭上证字第12610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徐济、陈景宣,继承人:徐企仁,不动产坐落:染坊弄5号403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陈景宣、徐济的产权份额由其徐企仁继承。公告期15个工作日。
3、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9)浙杭钱证民字第4722号公证书,立遗嘱人:戴忠高,继承人:戴昊辰,不动产坐落:采荷洁莲5幢2单元204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戴忠高的产权份额由其孙子戴昊辰继承。公告期15个工作日。
4、出让方:杭州华溥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方:王琼(WANG QIONG)、王洁,不动产坐落:东坡路27号901室。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5、根据浙江省杭州市国立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2)杭证民字第1602号公证书,立遗嘱人:王景东,继承人:李秀桂,不动产坐落:松木场铁路新村8幢西单元201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王景东的产权份额由其配偶李秀桂继承。公告期15个工作日。
6、被继承人:周鹤琴,继承人:陈建中,不动产坐落:朝晖七区59幢401室,公告期60日。
7、被继承人:钱玉祥、蔡阿渭,继承人:钱平、钱茵,不动产坐落:南班巷1幢3单元301室,公告期60日。
8、被继承人:黄妙洛,继承人:朱水梅,不动产坐落:采荷芙蓉11幢103室,公告期60日。
9、被继承人:金凤英、冯其荣,继承人:冯斌,不动产坐落:长木里2幢1单元401室,公告期60日。
10、被继承人:罗亚熊,继承人:罗茜,不动产坐落:凤凰北苑7幢2单元401室,公告期60日
11、被继承人:何仲校,继承人:骆翠姣,不动产坐落:西铭苑7幢1单元402室,公告期为60日。
12、被继承人:佘明华,继承人:高志勇,不动产坐落:小河佳苑南区30幢1701室,公告期60日
13、被继承人:杨一冰,继承人:陈建、陈伟、陈敏,不动产坐落:长新里54号401室,公告期为60日。
14、被继承人:楼枝根,继承人:楼颂幸,不动产坐落:见仁里36号502室,公告期为60日。
15、出让方:杭州华溥实业有限公司,受让方:卡里克纳维德(NAWEED KHALIQUE),不动产坐落:东坡路27号726室。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16、被继承人:徐娟,继承人:许民远,不动产坐落:远大花园18幢2单元702室,公告期60日。
17、被继承人:徐娟,继承人:许民远,不动产坐落:远大花园18幢2单元602室,公告期60日。
18、被继承人:徐娟,继承人:许民远,不动产坐落:远大花园18幢2单元502室,公告期60日。
19、被继承人:徐娟,继承人:许民远,不动产坐落:远大花园18幢2单元402室,公告期60日。
20、被继承人:徐娟,继承人:许民远,不动产坐落:远大花园18幢2单元302室,公告期60日。
21、被继承人:徐娟,继承人:许民远,不动产坐落:远大花园18幢2单元202室,公告期60日。
22、被继承人:徐娟,继承人:许民远,不动产坐落:远大花园18幢2单元102室,公告期60日。
23、被继承人:徐娟,继承人:许民远,不动产坐落:仓基新村46幢2单元401室,公告期60日。
24、被继承人:鲁宝林,继承人:鲁建梅,不动产坐落:三里亭苑四区27幢2单元502室,公告期为60日。
25、被继承人:鲁宝林,继承人:鲁建娟,不动产坐落:景芳五区47幢2单元503室,公告期60日。
26、被继承人:姜水鹤,继承人:童昊胤,不动产坐落:民安苑10幢2单元601室,公告期为60日。
27、被继承人:邱阿顺,继承人:虞智能,不动产坐落:登云阁6幢2单元501室,公告期60日
28、被继承人:严菊花,继承人:郭新华,不动产坐落:三塘南村13幢4单元102室,公告期60日。
29、权利人:杭州萧山河上东山股份经济联合社;坐落:杭州市萧山区河上镇东山村毛山头88号。申请办理集体建设用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登记,土地面积为2667平方米,建筑面积为6079.01平方米,公告期15个工作日。
30、权利人:蒋杭煦、谢亚红;坐落:萧山区北干街道北干二苑新安寓32幢3 单元 602 室;证号:杭房权证萧字第00087860-1 号、杭房权证萧宇第 00087860 号;原登记建筑面积:63.84 平方米。现权利人提供系列购房合同及相关发票,申请对剩余的阁楼面积 21.13 平方米进行登记。公告期1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05-2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