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06室,电话0571-89395394,期满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吕汉水,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中泰乡桃花源风禾村51号,受托人:吕鑫涵,公证事项:委托,公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江西省南昌市豫章公证处 ,公证书编号:(2023)赣洪豫证内字第58号。
单位: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时间:2023年5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