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本”。为了保护土地资源,1986年6月25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颁布。为纪念这一天,从1991年起,每年的6月25日被确定为全国土地日,这是国务院确定的第一个全国纪念宣传日。我国的基本国策是十分珍惜、合理利用土地和切实保护耕地。
今天是第33个全国土地日,主题是“节约集约用地,严守耕地红线”。市规划资源局拱墅分局通过在办公场所、自然资源所驻地街道悬挂条幅、摆放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方式,积极宣传我国现阶段自然资源基本国情国策,引导社会持续关注自然资源保护利用,进一步增强节约集约用地和合理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观念,形成依法管地、依法用地的良好氛围。
坚决遏制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拱墅分局围绕耕地保护工作难点和责任目标要求,有效推进拱墅区耕地保护监督工作,督促基层田长和村级巡查员常态化、高质量开展耕地保护巡查。做好数字化转型,加强耕地保护信息化建设和智能集成应用,利用好“田长制”网络体系,深化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耕地保护工作格局,精准、动态监管耕地变化。推广好“耕地智保”场景,做好每周耕地巡查,从耕地保护前端环节完善制度、加强管理,从源头上预防农村乱占耕地建房等问题的发生。
落实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保持对违法用地“零容忍”的高压态势。拱墅分局持续积极推进卫片执法工作,协调联合相关部门加大巡查监管力度,形成“部门协调、上下联动”的工作格局,切实做到“发现一宗,查处一宗,拆除一宗”,同时加强宣传,形成舆论攻势,积极指导群众依法依规使用土地,提高群众保护耕地、合法用地的法律意识,切实将非法占用耕地行为拦截在萌芽期。充分发挥卫片执法在保护耕地、维护自然资源管理秩序方面的重要作用,切实让“全面严起来”要求落地生根。
取之有制,用之有节则裕。土地是人类赖以生存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不可再生的珍贵资源,保护土地是我们共同的责任。拱墅分局将持续发力,久久为功,落实责任,切实将土地管理工作做实、做细、做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