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索 引 号 002489647/2023-78604 公开分类 主动公开
发布机构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成文日期 2023-10-31
文  号 主题分类 其他
有效性

关于杭州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临平2号建议的答复意见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6-30 15:01 浏览次数:

王朝丽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三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强乡村振兴土地资源要素保障的建议》(临平2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我局对乡村振兴工作历来高度重视,近年来,为保障乡村振兴发展用地,结合新一轮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土地综合整治,充分挖掘乡村地区建设用地潜力,有效缓解了建设用地需求增长与用地计划指标不足的矛盾,在保障农民安置、基础设施配套建设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有力助推乡村振兴战略实施和城乡共同富裕。

一、强化国土空间规划统筹引领

根据省自然资源厅、省发展改革委、省农业农村厅联合印发的《关于保障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用地促进乡村振兴的指导意见》(浙自然资规〔2022〕11号),新编县乡级国土空间规划应安排不少于10%的建设用地指标,重点保障乡村产业发展用地。各地可在乡镇级国土空间规划中预留不超过5%的建设用地机动指标,优先用于保障难以确定选址的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等乡村产业项目用地需求。原则上每年安排不低于年度新增建设用地计划指标的5%用于农村产业及配套设施建设用地。《杭州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2021-2035)》明确提出要“建设共富美丽乡村”,因地制宜划定乡村单元,以乡村单元为规划范围开展“多规合一”实用性村庄规划编制,保障乡村民生建设,引导乡村单元内资源要素整合、产业联动共兴、设施提质共享、生态共育共保及多元共治共赢。统筹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空间,统筹县域产业空间布局。我局以规划编制攻坚年为抓手,加快推进乡村单元详细规划全覆盖,指导区县开展规划编制的前期工作,利用规划编制的契机,详细梳理建设用地、农业配套设施需求,在规划编制中落实用地空间,科学合理用地。

二、加快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利用

制定了《杭州市存量“三块地”降存控新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全面落实建设用地“增存挂钩”任务,加快推进批而未供、供而未用、低效用地常态化处置、数智化管理,实现“降存控新”目标。积极指导农村地区做好存量挖潜工作,结合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实施,加大农村存量建设用地盘活力度,优化产业空间布局,提升土地利用效益。在保障宅基地、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公益事业等用地的前提下,重点用于农村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全力支持农村产业融合发展和乡村振兴。

三、全力推进土地综合整治

2021年,省委、省政府出台了《关于高质量推进乡村全域土地综合整治与生态修复工作的意见》,提出整治产生的节余用地指标,优先用于农村产业用地需求,促进乡村全面振兴。今年2月15日,我局以市政府名义出台了《关于高质量开展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试点的实施意见》(杭政办函〔2023〕21 号),明确保障乡村振兴用地政策,支持各区、县(市)结合乡村详细规划编制,在整治区内的集中连片耕地周边,按照不高于集中连片耕地面积5‰的标准,统筹规划设施农用地或农文旅混合建设用地。

2018年以来,临平区先后实施乔司街道、运河街道双桥村等5村、东湖街道等6个土地综合整治项目,涉及乔司、运河、东湖、塘栖、崇贤5个镇街,对项目区内国土空间优化、美丽乡村建设、产业发展起到很大促进作用。2023年,临平区申报了乔司崇贤等4街道、超山-丁山湖周边等2个跨乡镇土地综合整治项目,后续将谋划运河、东湖街道的跨乡镇项目,进一步优化乡村振兴发展用地空间。

四、规范设施农用地管理

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规〔2019〕4号)规定,设施农业用地实行备案管理,由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经营者向乡镇政府备案,乡镇政府定期汇总情况后汇交至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涉及补划永久基本农田的,须经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意后方可动工建设。为进一步规范我市设施农业用地管理,促进现代农业健康有序发展,助推乡村振兴,我局联合农业农村局印发了《关于加强设施农业用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杭规划资源发〔2022〕14号),对设施农用地范围、正面负面清单、选址、建设、监督等作了规范管理,要求各地在组织编制国土空间规划、乡村单元详细规划和农业发展规划时,充分考虑粮功区“非粮化”整治提升、“百千万”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等区域后续土地流转与规模经营的需要,为规模化粮食生产等预留一定比例的设施农业用地点位,发挥规划的统筹引导作用。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年5月30日


(联系人:李挺,联系电话:85254413传真:852548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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