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12)浙杭钱证字第1897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叶莲香,继承人:陈加豪,不动产坐落:闸弄口新村35幢1单元102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叶莲香的产权份额由其儿子陈加豪继承。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被继承人:陈雪女,继承人:叶挺、叶桂忠,不动产坐落:景芳四区3幢4单元502室,公告期60日。
3、被继承人:陈雪女,继承人:叶挺、叶桂忠,不动产坐落:泊林印象公寓10幢3单元1002室,公告期60日。
4、被继承人:韩玉金、陈继堂,继承人:陈笑莲,不动产坐落:凤凰新村8幢307室,公告期60日。
5、被继承人:张为钊,继承人:张云珍,不动产坐落:西荡苑桃苑13幢2单元1001室,公告期60日。
6、被继承人:沈戴基、洪秀珍,继承人:沈鸣芳,不动产坐落:南班巷13幢2单元104室,公告期60日。
7、被继承人:李彩香,继承人:戚招胜,不动产坐落:笕东嘉苑14幢1单元1803室,公告期60日。
8、被继承人:李彩香,继承人:童一飞,不动产坐落:笕东嘉苑13幢2单元1404室,公告期60日。
9、被继承人:张肖玉、吴如杉,继承人:吴立峰,不动产坐落:夕照新村19幢62号401室,公告期60日。
10、被继承人:汪一夔,继承人:马云凤、汪颖,不动产坐落:池塘巷2号1单元203室,公告期60日。
11、被继承人:王德祥,继承人:王莉娜,不动产坐落:二凉亭5号2单元303室,公告期60日。
12、权利人:朱惠峰,不动产坐落:东园新村49幢2单元401室,受托人:朱惠兰,公证事项:委托,公证书编号:(2023)浙长征字第234号,公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浙江省长兴县公证处。公告日期15个工作日。
13、被继承人:吴根法,继承人:郑春英,不动产坐落:滨江区中兴花园63幢2单元902室,公告期60日。
14、被继承人:徐妙凤,继承人:管小桦,不动产坐落:紫金观巷2号1单元103室,公告期60日。
15、被继承人:徐妙凤,继承人:管忆莉,不动产坐落:仙林苑19幢4单元501室,公告期60日。
16、被继承人:吴新华,继承人:吴晓卫,不动产坐落:体育场路153号6幢1单元1401室,公告期60日。
17、权利人:胡海锋、胡蓉蓉,受托人:胡仙佐,不动产坐落:锦城街道玉兰花园·沁水苑7(7幢1604),公证事项:权利人委托孙频办理坐落为锦城街道玉兰花园·沁水苑7(7幢1604)的房屋过户的相关事宜,公证书编号:(2022)西巴证字第0000734号,公证处:中华人民共和国驻巴塞罗那总领事馆,公告期1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3-08-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