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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3-09-07 15:36 浏览次数:

因我机构无法收回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规定,现公告作废

序号

不动产权证书或登记证明

不动产权利类型

权利人

不动产坐落

备注

1

浙(2020)富阳区不动产证明第0027288号

不动产权证


富春街道江滨东大道50号西郊半岛一区41号101室


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3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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