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2023年度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15 15:43:32 浏览次数:

本年度报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的要求编制,全文包括六部分内容。报告中所列数据统计期限从2023年1月1日到12月31日止。

一、总体情况

(一)主动公开

2023年,我局紧紧围绕省市重点,紧扣规划资源中心工作,积极保障亚运,依法依规做好相关规划、政策文件及民生项目的信息公开。截至12月底,我局主动公开各类信息24510条,其中局门户网站23107条、微信公众号886条、微博344条、抖音194条、政务直通车173条。同时还重点做好以下几项工作:一是聚焦信息安全,做好网站及政务新媒体管理。全年按照上级工作要求,规范做好网站及政务新媒体信息公开和维护;二是聚焦民生实事,抓好城市公园规划建设。全年共完成60个城市公园的建设,其中43个公园被纳入省民生实事项目;三是聚焦亚运赛事,及时更新地图类信息。围绕杭州第19届亚运会召开,设计制作了一系列地图产品,为宣传推广杭州文化旅游起到积极作用。

(二)依申请公开

我局贯彻落实《条例》,按要求做好依申请信息公开的办理,对符合收费条件的启动收费程序。全年新受理1244件,2022年结转54件,共办结1193件,105件结转2024年继续办理(具体详见表格)

(三)政府信息管理

根据《条例》的相关规定,我局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遵循公正、公平、合法、便民的原则,常态化做好政府信息的管理工作。严格落实三审三校制度,对发布信息的内容进行审核,确保发布信息的准确性。

(四)平台建设

2023年我局继续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平台建设,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建好网站平台。根据政务公开和网站的工作要求,结合阶段性任务,持续更新栏目、排查网站链接、优化功能模块,网站建设水平逐步提升;二是筑牢新媒体平台。通过创新发布内容、提高发布频率,不断提高微信公众号的知晓度;三是完善“规划一点通”功能。为增强市民的获得感,对“规划一点通”APP中“附近规划”、“民生设施”等版块进行数据更新,确定公示项目关联方式,用户可通过扫描公示项目二维码即可提出意见建议,拓宽了咨询建议渠道;四是完善线下平台建设。展览馆完成了馆内亚运城市氛围提升工作,更新版面50余个,更新数据、文字、图片170余处。

(五)监督保障

为确保政府信息公开的安全性,主要采取了以下举措:一是主动开展自查整改。对网站和政务新媒体发布的信息进行日常检查和月度检查,发现问题立即纠正,确保平台正常运转;二是积极参加交叉检查。每季度安排专业人员参加部门间交叉检查,加强学习和交流,取长补短、共同提升;三是充分运用会商机制。在信息公开过程中,遇到疑难问题,及时开展会商讨论,确保发布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二、行政机关主动公开政府信息表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制发件数

本年废止件数

现行有效件数

规章

0

0

0

行政规范性文件

3

2

37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198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本年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行政强制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本年收费金额(单位:万元)

行政事业性收费

8312.806


三、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情况表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1200

42

0

2

0

0

1244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51

3

0

0

0

0

54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477

14

0

1

0

0

492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323

11

0

0

0

0

334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9

0

0

0

0

0

9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3

0

0

0

0

0

3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2

0

0

0

0

0

2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6

0

0

0

0

0

6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9

2

0

0

0

0

11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194

15

0

1

0

0

21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10

1

0

0

0

0

11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2

0

0

0

0

0

2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36

1

0

0

0

0

37

2.重复申请

9

0

0

0

0

0

9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1.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66

1

0

0

0

0

67

2.申请人逾期未按收费通知要求缴纳费用、行政机关不再处理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0

0

0

0

0

0

0

3.其他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1146

45

0

2

0

0

1193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105

0

0

0

0

0

105


四、因政府信息公开被申请行政复议、提起行政诉讼情况表

行政复议(单位:件)

行政诉讼(单位:件)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9

0

1

4

14

5

0

0

4

9

2

0

1

0

3


五、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一是政务公开目录设置和公开内容整合度还有欠缺,需进一步更新完善;二是平台的吸引力不强,需进一步提升。

(二)改进措施:一是梳理网站的栏目框架。根据上级的工作要求,结合我局实际,进一步完善网站栏目设置,确保设置更加合理,分类更加清晰,查找更加便利;二是提高政务平台的吸引力。聚焦征地拆迁、不动产登记、土地集中出让等民生实事选择专题,多采用动态图片、短视频、思维导图等发布形式,加强版面排版和色调搭配,做到色调和谐、布局新颖、内容丰富、形式多样,从而提升平台的吸引力。


六、其他需要报告的事项

按照《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国办函〔2020〕109号)规定的标准、程序计收政府信息公开处理费,全年共发出缴费通知书1份(共计金额40元),按规定予以答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