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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1-24 17:10 浏览次数:
编号:杭登公网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公告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1、权利人:杭州康得信纺织有限公司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瓜沥镇单木桥村 不动产证号: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101008号

2、权利人:魏梓萱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盈丰街道盈一佳苑32幢3单元702室 不动产证号:浙(2022)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19782号

3、权利人:俞亮 不动产坐落:潮鸣寺巷48号西单元301室 不动产证号:杭下国用(2006)字第005305号/杭房权证下移字第06471198号

4、权利人:吴从英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盈丰街道杭州国际办公中心嘉润铭座7幢1单元3002室 不动产证号:杭萧国用(2016)第008568号

5、权利人:吕冰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北干街道金城路471号帝凯大厦2幢2单元301室 不动产证号:杭房权证萧字第00069107号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01-24 17:10: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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