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蒋杨伟、李俊枝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华丽嘉苑5幢2单元1802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44955号。
权利人:潜丹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东湖街道九曲营小区14幢3单元502室,国有土地证书号:杭余商国用(2014)第20872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余房权证临移字第14330557号。
权利人:林文炎、洪秀娇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桂花金座7幢1单元1102室,国有土地证书号:杭余商国用(2013)第23105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余房权证星移字第13257673号、余房权证星移字第13257672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4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