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严格保护耕地的决策部署,严守耕地红线,以“零容忍”的态度,严厉打击破坏耕地行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警示教育作用,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决定公开通报五起土地违法典型问题,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1.钱塘区义蓬街道春光村“大棚房”典型问题
2023年6月,杭州市钱塘区义蓬街道春光村股份经济合作社未经审批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审批用途,用于开设非营利性会议场所,违法占地面积3065平方米(均为耕地,其中永久基本农田63平方米)。2024年4月,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钱塘分局对该违法行为立案查处,处以罚款(人民币2161250元整),责令退还土地,拆除建(构)筑物,行政处罚决定内容已于2024年9月执行到位。同时,钱塘区纪委对沈某某等6名责任人员予以党政纪处理。
2.桐庐县城南街道仁智村附近非法倾倒渣土破坏耕地典型问题
2022年至2024年5月,桐庐县王某成、王某焘未经依法审批,擅自在桐庐县城南街道仁智村倾倒土方、渣土等固体废弃物并收取费用,造成18.9亩耕地、林地严重毁坏。2024年5月,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对王某成、王某焘涉嫌破坏耕地行为予以立案调查,因违法情节严重,涉嫌非法占用农用地罪,桐庐县综合行政执法局已于2024年5月将该案移送桐庐县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相关地块内废弃物已完成清运并复耕复绿。
3.余杭区百丈镇溪口村村民华某、郭某奇违法占用耕地建设庭院典型问题
2021年7月,余杭区百丈镇溪口村村民华某、郭某奇未经批准违法占用住宅房前屋后永久基本农田4.25亩建设庭院,实地建有围墙、水池、绿化景观等,部分地面硬化。2024年4月,百丈镇政府已责令村民华某、郭某奇拆除违建围墙及绿化景观,地面恢复耕种。现已整改到位。
4.杭州会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非法占用耕地用作堆场典型问题
2024年6月,杭州会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未经批准,擅自占用萧山区南阳街道南丰村耕地6.03亩,用于临时堆土。当月卫片执法检查发现该违法行为后,萧山区南阳街道办事处立即约谈当事人杭州会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责令其限期改正违法行为,恢复地块原有功能。杭州会展新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立即对违法占用的6.03亩耕地进行整改,恢复耕地种植条件。现已整改到位。
5.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违法占地实施堤坝加固及景观工程典型问题
2023年12月,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灵桥镇光明村集体土地7.15亩(其中耕地5.69亩),实施防洪堤加固、游步道及周边景观建设。2024年7月,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该问题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立即责令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11月20日,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1.65亩景观用地(其中耕地0.55亩)整改复耕,剩余部分仍在整改中,市、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将持续督促违法当事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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