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在未办理建设用地审批手续的情况下,擅自占用灵桥镇光明村集体土地7.15亩(其中耕地5.69亩),实施防洪堤加固、游步道及周边景观建设。2024年7月,卫片执法监督检查发现该问题后,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富阳分局立即责令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停止违法行为。截至2024年11月20日,杭州富春湾新城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已完成1.65亩景观用地(其中耕地0.55亩)整改复耕,剩余部分仍在整改中,市、区两级自然资源部门将持续督促违法当事人依法依规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