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西湖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5)杭拱证民字第913号、(2005)杭拱证民字第914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傅阿六、戴杏花,继承人:傅勇泉,不动产坐落:皇亲苑14幢4单元301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傅阿六、戴杏花的产权份额由傅勇泉继承,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被继承人:莫巨庆,继承人:莫利英,不动产坐落:萧山区盈丰街道盈一佳苑33幢1003室,公告期60日。
3、被继承人:丁武辉,继承人:王正光,不动产坐落:凯旋路258号26幢4单元302室,公告期60日。
4、被继承人:谭秀珍,继承人:金洪亮,不动产坐落:马市街235号2单元105室,公告期60日。
5、被继承人:谭秀珍,继承人:金萍,不动产坐落:光复路28号4幢804室,公告期60日。
6、被继承人:顾国荣,继承人:顾卫东,不动产坐落:永庆坊10幢3单元703室,公告期60日。
7、被继承人:李学杲、袁谷香,继承人:李成材,不动产坐落: 松木场河东6幢西单元202室,公告期60日。
8、被继承人:吴正严、刘金菊,继承人:吴展杰、吴铁云,不动产坐落:沈塘铭苑3幢3单元1905室,公告期60日。
9、被继承人:张世心,继承人:张琢一,不动产坐落:滨江区中兴花园53幢2单元402室,公告期为60日。
10、被继承人:傅达洪,继承人:刘行津,不动产坐落:文三新村2幢1单元401室,公告期为60日。
11、被继承人:夏峰、俞海英,继承人:夏晋,不动产坐落:采荷红菱7幢2单元201室,公告期60日。
12、被继承人:褚若楠,继承人:黄秀清,不动产坐落:金隆花园金桂轩404室,公告期为60日。
13、根据浙江省杭州市杭州互联网公证处(原: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7)浙杭钱证民字第2032号公证书,立遗嘱人:杨志清,继承人:杨建华,不动产坐落:钱江六苑5幢1单元502室,该房屋杨志清的份额由杨建华继承,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14、被继承人:陆国灿,继承人:陈美英,不动产坐落:金色家园6幢1单元302室,公告期60日。
15、被继承人:陆桂英,继承人:傅慧雄,不动产坐落:景芳四区27幢1单元103室,公告期60日。
16、被继承人:楼隼,继承人:夏月敏,不动产坐落:麒麟街1号2单元301室,公告期60日。
17、被继承人:楼隼,继承人:夏月敏,不动产坐落:京惠花园14幢5单元402室,公告期60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12-20 1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