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平南大街265号市民之家一楼,联系电话:0571-86225309),公告期满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拆迁主体: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产权主体:杭州临平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被安置人:刘式铨
被拆迁房屋坐落:小林健康路20号,建筑面积:150.13平方米
安置房屋坐落: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环桥花苑16幢2单元602室,面积 123.66平方米
拆迁主体:杭州市临平区人民政府东湖街道办事处
产权主体:杭州临平经济开发建设有限公司
被安置人:任阿道、施阿福
被拆迁房屋坐落:小林干河路4号,建筑面积:357.46平方米
安置房屋坐落: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结网嘉苑西区1幢2单元501室,面积 120.59平方米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结网嘉苑西区13幢2单元903室,面积 81.45平方米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结网嘉苑13幢2单元2403室,面积 81.45平方米
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环桥花苑17幢1单元501室,面积 83.31平方米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4年12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