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征询异议的期限为十五个工作日,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鹿山街道江连街27号行政服务中心二楼区不动产登记中心,联系电话:0571-63156826),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人许立勇,不动产坐落:杭州市富阳区场口镇场裕街338号云泽赋华庭3号503室,现由于许立勇系盲人,但本人意识清晰,申请办理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构建物)所有权-房屋买卖及抵押首次登记系本人真实意思表达,受理时由受理人员为其宣读申请内容后,摁留指纹确认,特此公告。
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
2024年0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