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请方式
1.网上申请。申请人可登录杭州市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hangzhou.gov.cn/)或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http://ghzy.hangzhou.gov.cn/),点击“信息公开”版块的“依申请公开”,通过信息公开系统提出申请。申请提交成功后,可凭借系统反馈的受理号在“政府信息依申请公开”中查询办理情况。
2.信函申请。申请人可以下载并填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详见附件),通过信函、传真等方式提出申请,同时需在信封左下角或传真明显位置注明“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字样。邮寄地址:杭州市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C座502室,联系电话:0571-85254536 ;传真号码:0571-85254800;邮编:310026。
3.现场申请。申请人可以至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档案服务大厅信息公开收件点现场提出书面申请。地址: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收件时间:9:00-12:00,13:30-17:00(法定节假日除外,办公时间季节性调整见现场公告),联系电话:0571-88227484。
二、提出申请
申请人通过网上提出申请的,必须按照提示在线填写《申请表》并提交申请。
申请人通过现场和信函、传真提出申请的,应填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申请表》可在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359号领取或从本机关门户网站(http://ghzy.hangzhou.gov.cn/)“依申请公开”栏目内下载打印。
申请人在填写《申请表》时,应填写规范、内容真实,其中重点载明下列内容:
(1)申请人的姓名(法人、组织机构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邮寄地址等基本信息;
(2)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3)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等。
三、申请处理
1.审查。收到申请后,将依据《条例》对申请的形式要件是否完备进行审查。缺少申请要件或申请内容不明确的,自收到申请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一次性告知申请人作出补正,说明需要补正的事项和合理的补正期限。答复期限自收到补正的申请之日起计算。申请人无正当理由逾期不补正的,视为放弃申请,本机关不再处理该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2.登记。对于《申请表》填写完整,并按规定提供了有效身份证明材料,经审查符合要求的申请,本机关予以登记。
申请人当面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提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以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签收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以平常信函等无需签收的邮寄方式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于收到申请的当日与申请人确认,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申请人通过电子邮箱提交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以双方确认之日为收到申请之日。
3.答复。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予以答复;不能当场答复的,自申请接收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给予书面答复;需要延长答复期限的,经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的期限最长不超过20个工作日。
征求第三方和其他机关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前述规定的期限内。
申请人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数量、频次明显超过合理范围,本机关将要求申请人说明理由。如申请理由不合理,将告知申请人不予处理;申请理由合理,但是无法在法定期限内答复的,将确定延迟答复的合理期限并告知申请人。
4.收费情况
本机关依申请提供政府信息,一般不收取费用;为有效调节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行为、引导申请人合理行使权利,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政府信息公开信息处理费管理办法》规定的收费标准和程序,本机关向申请公开政府信息超出一定数量或者频次范围的申请人收取信息处理费。
四、依申请公开办理流程图
五、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依申请公开表格下载
依申请公开在线提交 点此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