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手房买入申请资料
1.不动产、税收登记申请表(现场填写);
2.居民身份证,法人社会信用代码证等申请人法定身份证件(核对原件);
3.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预/销售合同原件;
4.商品房(经济适用房)销售发票原件;
5.不动产权证书(原件,适用于首次登记时发放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书和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书的);
6.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原件,适用于预购商品房时已办理预告登记的);
7.抵押权预告登记证明(原件,适用于预购商品房时已办理预告抵押登记且未办理预告抵押注销的);
8.询问记录(现场填写);
9.如付款方式为按揭贷款且未结清办理抵押注销登记的,还需按揭银行配合办理并提供以下材料:
①不动产登记申请书;
②抵押权人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核对原件);
③借款抵押合同原件。
④不动产委托书
特殊情形:
1.门牌证、标准地名使用证、地名、门牌坐落批准文件等法定凭据(核对原件,仅适用于地名变更情形);
2.商品房交接书(核对原件)(适用于预售商品房转现后坐落不一致等特殊情况,可收取交接书;如无法提供交接书的,可提交开发商或地名办出具的说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