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和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法治建设工作要求,强化法治政府建设,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贡献规划资源力量。
一、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全面推进法治政府建设
1.坚持学思践悟,持续推动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深走实。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点课程,深刻理解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浙江重要讲话精神,将其贯穿于规划资源法治政府建设各项工作全过程。
2.坚持党建统领,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决策部署。继续认真贯彻实施《法治杭州建设规划(2021—2025年)》《浙江省自然资源法治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加强局党组对规划资源法治建设的集中统一领导,党政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做到重大法治问题亲自过问、重点法治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法治工作亲自督办,将法治政府建设与各项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着力解决规划资源法治建设存在的突出矛盾和问题。
3.坚持目标导向,助力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创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全市创建全国法治政府建设示范市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扎实推进全国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牢牢抓住创建攻坚期,全面做好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督察工作,补齐工作短板,以督促改、以督提质,构建起完善的法规制度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管体系和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
二、提高立法质量,完善依法治理制度体系
4.推进重点领域立法。认真开展《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调研工作,严格执行《立法项目工作实施方案》,进一步发挥法规处的立法统筹和组织协调职能,进一步落实业务主管部门的立法主体责任,坚持“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高质量完成立法项目草案。
5.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对照《自然资源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规定》《浙江省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施行规范性文件跟踪管理制度,实现计划制定-过程监管-成果发布全过程闭环管理,切实提高文件质量。完善规范性文件动态清理和备案审查机制。注重专业建设,提升规范性文件审查人员的审查能力和水平。
6.健全重大行政决策制度。落实重大行政决策目录管理制度,将符合要求的决策“应纳尽纳”,并按规定向社会公开。明确决策主体、法律依据、履行程序等决策要求,落实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决策等相关要求,推进重大行政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
三、规范权力运行,依法履行政府职能
7.构建权责明确工作体系。加强政务服务事项动态维护,进一步落实行政许可清单管理。根据执法依据的立改废情况,动态管理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监管事项,有效衔接与综合执法局的处罚事项划转工作。深化“放管服”改革,抓好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实效评估工作,认真研究省自然资源厅有关制度和计分规则,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开展中期和年末检查评估工作。
8.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开展执法案卷质量提升专项治理行动,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积极探索重点领域高频事项行政裁量基准。规范对市场主体的检查行为,有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通过跨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等手段,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经营活动的不利影响。
9.强化监督审查力度。建立行政合法性审查工作机制,逐步完善合法性审查事项清单,实现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合法性审查全覆盖。根据营商环境新要求,对涉及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的事项,全面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法律事件中的监督指导作用。
四、注重源头治理,有效预防化解行政争议
10.开展重点领域案件专项治理。继续推进土地征收、信息公开、不动产登记三大重点领域“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延伸到乡镇、基层,抓问题整改、抓建章立制,争取行政案件和败复败诉案件量稳步下降。加强对重点地区的督察和指导,开展常态化的败诉案例通报机制,实现以个案监督纠错与倒逼依法行政有机结合,同时发掘一批好的经验做好予以制度化。
11.加强争议案件风险处置。严格落实败诉风险评估、报告以及处置工作,进一步强化调解机制,注重行政争议的诉源治理和预防处理,坚持调解优先,订立年度调撤目标,建立调撤工作任务责任制,定期晾晒,对争议化解不积极、问题整改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有效降低发案量,提高调撤率。
12.提升应复应诉工作能力。完善复议案件答复办理工作机制,落实主体责任,加强与复议机关的沟通协调;健全行政应诉庭前准备工作机制,落实会商、复盘、预演,全面掌握争议焦点,降低纠错风险。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行政复议决定,重视纠错预警提示函、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等反馈工作,认真执行纠错案件备案制度。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率实现100%。
五、推进普法宣传成果转化,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3.抓好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法治宣传教育,组织新任领导干部宪法宣誓;认真落实“八五普法规划”,紧扣宪法日、土地日、生态日等关键时点,突出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土地管理等重要法律法规。指导各分局配强配足法治专业人员,组织执法人员旁听人民法院庭审活动,开展年度行政执法人员专题培训,切实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14.打造法治建设成果。争创一个市级法治建设基层监测点,发挥常年法律顾问单位的专业优势,优化基层法治增值服务供给;创建一批普法阵地,大力支持各地开展普法阵地创建,各区县可通过自建、联建等方式,积极争创省自然资源普法阵地。健全工作机制,提升阵地宣传教育、联系群众、示范带动等功能,增强阵地建设实效;培育一批法治建设实践案例,围绕执法规范建设、争议预防化解、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等主题,提炼做法、总结经验,打造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样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