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区县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4-26 17:00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於潜他201100135

2,临押(2011)第00806号

3,於潜他201100151

4,於潜他20110013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4年4月25日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