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互联网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6)浙杭下证字第1404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傅曼娜,继承人:童志耀,不动产坐落:南星公寓6幢2单元701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傅曼娜的产权份额由儿子童志耀继承,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2、被继承人:肖大胜,继承人:卢秀凤,不动产坐落:甘王新村9幢2单元202室,公告期60日。
3、被继承人:钟文雅,继承人:王红梅,不动产坐落:董家弄16幢3单元403室,公告期60日。
4、被继承人:柴金洪、陈惠珍,继承人:柴巧玲,不动产坐落:清江路92号2单元301室,公告期60日。
5、被继承人:王锡坤,继承人:邬顺珠,不动产坐落:杭钢南苑48幢4单元201室,公告期60日。
6、被继承人:巴寅,继承人:金智凤,不动产坐落:观音塘居安坊6幢12号102室,公告期60日。
7、被继承人:郭水明,继承人:丁爱娟,不动产坐落:古荡新村西8幢1单元503室,公告期60日。
8、被继承人:王育骏、何蓉英,继承人:王玲、王晓东,不动产坐落:宜家时代大厦1幢205室,公告期60日。
9、被继承人:钟荣林、余有根,继承人:钟德珠、钟德兴、钟德祥、钟德昌,不动产坐落:朝晖四区6幢2单元302室,公告期为60日。
10、被继承人:宣宝根,继承人:宣明,不动产坐落:滨江区长河街道南岸晶都花园18幢2单元602室,公告期60日。
11、被继承人:张锦礼,继承人:张贤春,不动产坐落:德欣城市嘉园7幢1单元1402室,公告期60日。
12、被继承人:俞自杰,继承人:陈行委,不动产坐落:大关南六苑26幢6单元201室,公告期为60日。
13、被继承人:张泽红,继承人:宋琪,不动产坐落:丰家兜33号2单元203室,公告期为60日。
14、被继承人:杨连忠,继承人:尹琳珠,不动产坐落:海潮雅园三园7幢2003室,公告期为60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4-04-30 1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