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莹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做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耕地占补平衡的建议》(富阳11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政策背景情况
为实行严格的耕地用途管制制度,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防止耕地“非粮化”,根据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有关问题的通知》(自然资发〔2021〕166号)要求,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浙江省农业农村厅 浙江省林业局制定了《关于严格耕地用途管制的实施意见》(浙自然资规〔2022〕16号),严格管控一般耕地转为林地、草地、园地等其他农用地以及农业设施建设用地,确需转变用途的,应落实耕地“进出平衡”,补足同等数量、质量的可长期稳定利用的耕地。同时,为进一步提高耕地与其他农用地“进出平衡”工作科学性、严肃性和可操作性,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印发《关于耕地与其他农用地“进出平衡”实施意见的通知》(浙自然资规〔2023〕4号),明确耕地“进出平衡”实施范围、实施程序和工作要求,其中明确耕地“进出平衡”由县级人民政府批准,“经批准占用一般耕地的农村道路、灌溉及排水设施、农田防护林等工程”属于耕地可以转出的情形。
二、我市工作推进情况
我局高度重视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耕地“进出平衡”工作,会同市农业农村局深入贯彻落实部、省关于耕地“进出平衡”的文件精神,组织各区、县(市)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和年度耕地“进出平衡”。以2023年为例,3月底前杭州市各区、县(市)人民政府根据乡镇(街道)上报年度项目计划占用耕地面积,组织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结合本地耕地恢复潜力情况编制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明确实施耕地“进出平衡”的项目清单、规模、布局和时序,并逐级报市、省备案。根据富阳区2023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方案,富阳区实际耕地流入总面积516.23公顷,耕地流出总面积359.19公顷,最终耕地净增加面积157.04公顷,富阳区2023年度耕地流入、流出可以实现“进出平衡”。
三、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局将会同市农业农村局继续做好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耕地“进出平衡”事宜。一是科学编制年度总体方案。指导富阳区人民政府,根据各乡镇(街道)上报情况,组织规划资源、农业农村等相关部门科学合理编制富阳区2024年度耕地“进出平衡”总体方案。方案中将尽可能地保障富阳区农田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占用耕地的需求。二是强化项目立项选址。在永久基本农田集中连片整治、土地综合整治以及高标准农田建设等项目规划建设中,将加强项目立项和规划设计指导,充分征求乡镇(街道)意见并就沟渠路等基础设施占用耕地“进出平衡”等进行重点审核,努力保障合理用地需求。三是强化日常地类监管。强化对日常变更调查涉耕图斑监管,提前分析研判和预警,指导督促区县加大问题核查整改力度,严控耕地无序流出;统筹谋划垦造恢复耕地项目实施进度,及时举证纳入日常变更,确保全市耕地占补平衡、进出平衡,实现全市耕地总量稳中有增。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张晟伟,联系电话:852544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