毛磊代表:
您在市十四届人大四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加快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的建议》(建德14号)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一、前期开展工作情况
自2014年浙江省开展上一轮城镇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试点以来,我市持续深化要素市场化配置改革,积极推动土地开发存量换增量,地下换地上,资金、技术、数据换空间。截至目前,累计完成低效用地再开发超27万亩,连续八年获省低效用地再开发考核优秀单位,单位GDP建设用地使用面积逐年下降,走出一条具有杭州特色的资源集约高效利用、经济高质量发展、城市内涵式提升新路子,具体做法如下:
1.坚持规划先行。我局认真落实“三区三线”管控要求,实施规划编制攻坚年行动,一体推进分区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编制工作,夯实低效用地再开发规划基础。优化工业空间布局,制定下发《杭州市工业空间规划(2024—2035年)指导意见》,根据全市五大产业生态圈和各地功能定位,采取差别化的空间投放策略,聚焦重点产业平台,以空间整合和集聚引领产业集群化发展,助力开发区(园区)高质量发展。
2.聚焦重点区域。重点围绕地铁TOD、低效工业园区等关键区域,推进低效用地连片整治、空间系统治理。鼓励实施交通场站、市政设施复合利用,推动地铁场站、公交场站、净水厂、自来水厂等设施空间优化,以土地高效复合利用完善城市功能,变“邻避”为“邻利”。加快推进低效园区提升,按照“一区一计划”“一园一方案”“一地一策略”方式,有序推进低效工业用地集中连片整治,推动低效园区拓空间、促转型、强配套、提质效。
3.坚持分类施策。支持城镇地区零星低效工业用地按规划实施“退二进三”,综合采取收回重新招拍挂、协议出让等方式盘活利用;鼓励政府收回的低效用地,补齐公园、体育、文化、养老等功能短板,提高政府公共服务供给效率,保障公共利益。鼓励工业园(片)区内工业用地容积率宜高则高,增加容积率不增收土地价款;鼓励通过自主提升、政企合作、企企合作等方式,提升存量产业空间品质。在城郊结合和农村地区,用好土地综合整治,盘活存量低效空间,积极推动生态修复。
二、试点推进情况
经前期我局积极向上争取,2023年9月,我市成功获批低效用地再开发国家试点城市,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多次作出批示,并将试点工作列入市委市政府“深化改革、强基固本”主题年活动重点工作清单和市委深改委2024年重点改革任务。为此,我局抢抓试点契机,加快推进试点工作:
1.摸清实际需求,出台实施方案。试点工作开展以来,我局多次赴萧山、余杭、临平、钱塘等低效用地再开发诉求强烈的城区,以及开发区(园区)进行实地调研,充分听取基层政府、园区平台、企业对再开发的政策诉求。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局深化改革创新,牵头起草了《杭州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细化了5个方面24条试点任务,释放了积极的政策信号。
2.明确低效标准,开展调查摸底。将土地利用效率、效益低下,以及不符合生态、安全、产业、规划要求的“两低四不”用地纳入低效用地范畴。其中,聚焦低效工业用地,细化了亩均税收、容积率、用途改变等9种低效工业用地的具体情形。同时,进一步强化再开发导向,有再开发意愿且具备再开发条件的均可纳入低效用地范围实施再开发。近期,我局已指导各地调查辖区内低效用地情况,形成全市低效“一张图”,并上报部省备案。
3.创新政策供给,强化政策激励。试点方案进一步鼓励实施片区统筹再开发,按再开发空间单元进行统筹谋划、滚动推进、整体平衡。以低效工业用地盘活为重点,创新推出自主再开发、联合再开发、并宗再开发、续期再开发、司法处置再开发、“飞地”入园再开发、分割转让再开发、置换再开发等8种再开发模式,形成多方合力,共同推进低效工业用地空间治理、产业迭代。综合采取允许增容、允许用途转换、差异化地价、允许产权分割等激励举措,激发市场活力,促进民间投资。
4.组建工作专班,强化部门协同。为高质量推进试点工作,市政府专门成立由市长为召集人,分管规划资源及工业经济的副市长任副召集人的低效试点工作专班,建立“月调度、季推进”的工作机制。同时,进一步明确专班各部门职责,强化工作协同,积极对接市发改、建设、经信等部门,将低效用地再开发与城中村改造、城市更新、低效工业园区整治等工作联动推进。
下步,我局将认真吸收借鉴您所提的相关建议,高质高效高水平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助推城市内涵式发展和经济高质量发展。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的关心和支持。希望今后继续关注和监督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及时指出不足,提出宝贵的批评和建议,以利于我们进一步做好工作。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联系人:戴霁,联系电话:8525479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