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或异议不成立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登记。
权利人:王富荣。不动产坐落:萧山区瓜沥镇明朗路43-1号的房屋(证号为杭房权证萧字第086698号,原地址为萧山区瓜沥镇明朗路43号)。
现王富荣申请办理不动产变更业务。根据资料显示,拟确认该房屋对应宗地性质为国有土地。现特此公告,相关权利利害关系人,特别是相应的村集体经济组织如对此土地性质、权属的确认有异议,请在公告之日起15日内提出异议申请,逾期无人申请的,则该宗地土地性质确认为国有土地。
特此公告
(联系电话:0571-82758175,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069号科创中心B座8楼811室)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2024年7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