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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准予行政许可决定书 (浙江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浙江山海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4-07-26 17:33 浏览次数:

申请人:浙江恒辉勘测设计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徐志明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拱墅区和睦新村32-1号2幢206室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512332

有效期至:2029年07月25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07月26日


申请人:浙江山海海洋工程技术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周冲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6号钱龙大厦606室  
  你(单位)提出的“从事测绘活动的单位测绘资质审批”行政许可申请,申请内容:申请乙级测绘资质。经本厅依法审查,符合法定条件和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测绘法》第二十七条、二十八条的规定,决定准予许可。
  具体许可内容如下:
  资质等级及编号:乙测资字33512224

有效期至:2029年07月10日
  专业类别及作业限额:工程测量(不得从事二等及以上控制测量、国家建设重点工程的规划测量、单个建筑物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建筑工程测量、特大型水利水电工程测量、4千米及以上隧道工程测量)、海洋测绘(不得从事深度基准测量、海图编制;不得从事连片区域100 平方千米及以上的海岸地形测量、水深测量、水文观测、海洋工程测量和扫海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不得从事国界线测绘、规划许可证载单栋建筑10万平方米及以上的房产测绘)。

浙江省自然资源厅

2024年07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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