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孙彬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星火南路112号9幢2单元2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杭余商国用(2011)第1656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余房权证临移字第11016691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5年1月17日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杭登公字[2025]临8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孙彬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星火南路112号9幢2单元201室,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杭余商国用(2011)第16566号,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余房权证临移字第11016691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5年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