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我局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届三中全会精神,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法治建设工作要求,突出制度建设,强化能力支撑,不断提高依法行政水平,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为“勇当先行者、谱写新篇章”筑下坚强法治保障。
一、2024年度工作情况
(一)提高立法质量,优化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扎实推进立法项目调研。制定2024年度人大立法项目工作实施方案,重点就《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立法工作开展专家座谈和调研考察,修改完善草案。相关调研报告获评年度法治杭州建设调研成果三等奖。同时继续做好《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的立法调研工作和《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修订工作。
2.启动文件清理攻坚行动。全年按照规范性文件制定和修改计划有序开展制定工作,依程序共制发局规范性文件4件,代市政府发文2件,联合其他部门发文3件。同时,为加深制度融合、提高文件质量、提升规范效果,我局启动规范性文件集中清理攻坚行动,根据上位规定修改、社会发展需要等情况,结合文件兼容性和衔接性等因素,综合评估制度文件有效性和可行性,分别提出新立、废止、修改等清理计划。
(二)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法治营商环境
3.强化重点工作制度保障。以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目标,常态化制定规划资源要素保障办法,从空间规划、要素支撑、用地报批、资产供应、资源保护等方面形成“组合拳”。为改善人居环境,打造品质建设项目,我局还推出诸如“优化建设项目容积率”等制度规则,较大限度激发了市场活力。
4.不断深化审批制度改革。我局始终坚持“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以规范权力运行为基础,动态调整政务服务事项清单,同步开展行政审批管理事项作业服务优化行动,通过进一步优化审批流程、精简报件材料、深化审查标准,提高审批质量,以服务之效助力发展之为。
5.扩展靠前增值服务供给。土地执法领域通过靠前开展政策宣讲,提前介入问题整改等手段,遏制土地违法行为产生,助推企业合法合规使用土地;不动产登记领域依托智治平台,致力于建立增值化服务体系,先后建立九大类“全程无纸化”网办应用场景,持续推进跨域通办,不断提升市场主体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三)强化监督管理,提升依法行政水平
6.综合提升科学决策水平。一是执行重大行政决策目录化管理,依照有关重大决策规范要求,对决策程序严格把关;二是在文件制定、决策审查时从严开展合法性审查和公平竞争审查,确保各环节科学、规范;三是突出法律顾问在重大行政决策、疑难复杂问题处置等工作中的重要作用,有效防范法律风险。
7.依法开展行政执法检查。制定年度行政检查任务清单,坚持清单外无检查这一原则,运用“双随机、一公开”等手段进行执法检查,消除随意性、选择性执法。综合开展涉企行政执法专项监督自查评估工作,杜绝滥用裁量基准、同事不同罚等问题的出现。
8.严格落实案卷评查工作。对标示范创建要求,系统开展行政处罚、行政许可、规范性文件和重大行政决策类案卷评查工作,以查促改,进一步督促落实好“三项制度”、行政审批、行政决策程序。2024年,我市一行政处罚案卷被评为全国自然资源执法查处案卷优秀案卷。
9.充分发挥外部监督作用。开展法治政府监督员(特邀行政执法监督员)换届工作,继续做好与新一届执法监督员的沟通与交流,充分发挥该支队伍对我局法治工作的监督和指导作用。
(四)坚持问题导向,推进重点领域问题整治
10.开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多次召开信息公开和不动产登记领域专题研讨会,以纠错案件为切入点,围绕基层业务办理、案件办理中出现的诸多疑难问题、复杂问题进行集中讨论,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和不动产登记行为,减少行政争议发生、严控纠错败诉案件发生。
11.完善机制促进争议化解。落实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做到一审案件行政负责人应出庭率100%。建立负责人协调和包案机制,加强与审理机构沟通协调,组织重大案件会商和研判,深度解剖行政复议诉讼案件,坚持应调尽调,促进行政争议实质性解决。本年度共实质化解行政争议案件 17件,一审行政诉讼发案量同比减少11%。
(六)深化宣传教育,营造良好法治氛围
12.不断提升普法宣传实效。始终坚持“谁执法、谁普法”工作原则,将普法宣传融入到规划和自然资源工作各领域各环节,充分利用“土地日”“测绘日”等主题日活动进行广泛宣传,努力实现宣传形式多样化、普法载体多元化,选送“共筑产权防线,守护美好‘未’来”等优秀作品参加“阿普杯”普法创意大赛。组织局系统工作人员参加宪法宣誓活动、自然资源法治大讲堂、《行政复议法》《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条例》等法律法规专题培训,着力增强局全体人员依法行政意识和能力。
二、2024年度存在的问题及主要原因
法治政府建设是一项长远且持续性工作,2024年我局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执法工作人员能力有待提升。在平时的工作中,部分执法人员法治意识不足,习惯于凭经验干工作、做决策,尤其是在政府信息公开领域,导致纠错风险大大增加。二是法治宣传工作还需深入。普法宣传力度还不够,规划资源法律以及政策的社会普及程度以及影响力有待加强,尤其是耕地保护、生态保护等法律观念不强的现状较为突出,违建现象仍时有发生。
三、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
一是加强党对法治建设的领导,积极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制度,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年度述法制度,高度重视法治建设工作,将法治政府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确保省、市关于法治政府的重要决策部署在局系统落地见效。二是坚持抓住领导干部“关键少数”,带头尊法学法,2024年以来组织领导班子成员集中学法2次。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章、党内法规、业务法律法规作为重要学习内容。三是制定《2024年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和普法工作要点》,统筹安排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并按计划组织实施。
四、2025年的工作举措
一是进一步完善政策法规体系,注重立法引领和推动。高质量推进《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和《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规范重大决策管理工作,严格对照省市重大决策事项目录范围做到“应纳尽纳”。重点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以政策融合、业务融合为出发点,通过立改废等机制,完成文件制度的专项清理。
二是进一步提升执法水平,健全法律风险防范机制。在规范行政审批和管理权限下放的工作基础上,完成行政审批事项作业指导规范化建设。加强对基层审批业务的指导和培训,通过案卷评查等手段加大批后监管力度,建立起日常业务指导、重大问题协调等机制,切实提高行政审批质量。
三是进一步强化预防调解,切实提高争议化解实效。积极探索多元化争议解决机制,做好重点领域案件分析研判工作,“以案治本”工作中要体现全过程性,突出问题导向,加大结果运用,重点从行为规范、数据分析、应诉规则、责任追究等各环节进行研究和制定,形成内部监管闭环。
四是进一步加强精准普法,提高法治宣传教育效果。积极落实“谁执法谁普法”职责,紧扣重要时间节点,结合法规制度建设、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纠纷化解、公共服务开展专项普法。结合负责人出庭应诉案件审理活动,组织庭审旁听活动。定期刊发典型案例和指导案例,定期组织召开案例分析会,提高系统法治人员业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