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陈子若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镜栖绿汀里17幢3单元402室,不动产产权证号: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23380号。
权利人:赵子豪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五常街道西溪金座424室,房屋所有权证号:余房权证五移字第15480114号,土地证号为:杭余出国用(2015)第118-1801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