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被继承人:杨素娟 继承人: 王杰凯、王佳美 不动产坐落: 萧山区盈丰街道振盈华庭5幢202室,公告期60日。
2、被继承人:沈炳荣、沈成梅、章爱仙,继承人:冯燕,不动产坐落:萧山区盈丰街道济仁华庭11幢1单元2303室,公告期60日。
3、被继承人:王岩花。继承人:王扬红,不动产坐落:萧山区靖江街道黎明苑1幢2单元601室,公告期60日。
4、权利人:张海亮,不动产坐落:临安区青山湖街道中天珺府87幢1005室,受托人:赵志兰,公证事项:委托办理转移登记,公证书编号:(2024)晋临曲证民字第193号,公证处:山西曲沃县公证处,公告期为15个工作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03-17 1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