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黄丹丹,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西花庭12幢2单元502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54289号。
权利人:吴重生,不动产坐落:马市街2号2单元504室,不动产权证: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673871号。
权利人:罗运广、邓赟赟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仓前街道创客空间大厦2幢1109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20)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79829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3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