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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3-22 17:10 浏览次数:
编号:杭登公网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1、权利人:郑敬渺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君宸公寓5幢204室 不动产证号: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63581号

2、权利人:范剑锋,王冬雪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云章映月华庭7幢2402室 不动产证号:浙(2019)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53936号

3、权利人:刘琼,王海涛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蜀山街道嘉丰新筑2幢1307室 不动产证号:杭萧国用(2015)第009278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4383555号、杭房权证萧移字第14383554号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03-22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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