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LL2025-010
经初审,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4月17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玲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1-6107551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实际面积 | 用途 | 建房时间 | 备注 |
1 | 石培林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玲珑街道锦球村 | 330112002237JC00369 | 140.10/391.50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2020 | 拆建 |
2 | 张新林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玲珑街道锦球村 | 330112002237JC00440 | 140.40/395.77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2024 | 拆建 |
3 | 宗月明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玲珑街道锦球村 | 330112002237JC01226 | 134.50/381.33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2023 | 拆建 |
登记机构: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5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