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等有关规定,现将下列不动产登记审核结果予以公告,公告期限为15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申请复查,并提交复查申请书及有关证据材料。未在公告期限内提出异议的,按规定予以登簿。(联系电话:88583913,联系地址:径山镇镇政府龙皇路12号)
特此公告。
不动产登记审核情况 | ||||||
单位:平方米 | ||||||
序号 | 权利人 | 坐落 | 权利面积 | 用途 | 公告日 | 期满日 |
(土地/房屋) | (土地/房屋) | |||||
1 | 张锦昌 | 余杭区径山镇麻车头村小桥组张家村19号 | 280.3/521.75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2025/3/31 | 2025/4/22 |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3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