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列不动产申请房地首次登记业已初审,若有异议,请于公告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临平区南苑街道南大街265号临平市民之家207办公室,联系电话:86162321)提交异议书面材料,据此复审。公告期满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按有关规定,经核准予以登簿发证。
拟登记的不动产权利人为: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新宇股份经济合作社,
拟登记的不动产坐落为: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新宇路77号,
集体土地所有权人: 杭州市临平区运河街道新宇村农民集体所有,
土地面积:4453平方米;房屋建筑面积:4647.57平方米,
用途: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非住宅,
权利类型:批准拨用/自建房。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5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