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查翔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锦玉莲园汀莲阁7幢1单元1204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059467号。
权利人:苏砚武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星桥街道擎天半岛城格兰郡2幢1单元1501室,房屋所有权证书号:余房权证星移字第1428344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书号:杭余商国用(2014)第08684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5年4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