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印发<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和<协议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14号)《杭州市推进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方案》(杭政办函〔2024〕2号)《拱墅区低效用地再开发试点工作实施细则(试行)》有关规定,经用地单位申请,以下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拟以协议出让方式供地,现将有关情况公示如下:
拟协议出让地块基本情况一览表
序号 | 用地单位 | 土地坐落 | 项目名称 | 供地 方式 | 用途 | 土地面积( M2 ) | 备注 | |
总面积 | 实际可出让面积 | |||||||
1 | 杭州市地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 拱墅区 | 地铁商务大厦201、202、204室,301-303室,401-403室,501-503室,601-603室,701-703室和801-803室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 协议出让 | 商务用地 | 845.40 | 845.40 | |
2 | 杭州市钱江新城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 拱墅区 | 地铁商务大厦901-903室低效用地再开发项目 | 协议出让 | 商务用地 | 133.0 | 133.0 |
上述地块的公示有效期为15天,如有单位或个人对上述公示的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以书面具名形式反馈给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公示届满我局将依照相关规定报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审批并办理用地审批手续。
特此公示
联系人:张捷 电话:88259872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拱墅分局
2025年4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