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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5-15 1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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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1、权利人:陆晨见 不动产坐落:宸文苑10幢2单元1701室 不动产证号: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02293号 2、权利人:范传根,朱爱英 不动产坐落:宸麟府1幢1102室 不动产证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576670号 3、权利人:俞卫勇 不动产坐落:珊瑚沙家园11幢3单元202室 不动产证号: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670273号 4、权利人:黄铭翔(监护人:黄艳 舒培耕),舒云汐(监护人:黄艳 舒培耕) 不动产坐落:兰里街4号 不动产证号: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67566号、浙(2024)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67567号 5、权利人:潘鑫 不动产坐落:滨江区长河街道江汉路1786号钱龙大厦1018室 不动产证号:浙(2018)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184845号 6、权利人:吕鹏程 不动产坐落:相江公寓境心苑5幢5单元902室 不动产证号:浙(2019)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66811号 7、权利人:倪钶钶 不动产坐落:萧山区北干街道御江南华庭4幢601室 不动产证号: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79330号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05-15 17:10: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