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编号:LL2025-022
经初审,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2025年06月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单位。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单位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玲珑街道便民服务中心
联系方式:0571-61075511
序号 | 权利人 | 不动产权利类型 | 不动产坐落 | 不动产单元号 | 实际面积 | 用途 | 建房时间 | 备注 |
1 | 杨天奇户 | 宅基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 玲珑街道上泉村 | 330185002245JC00238 | 107.10/191.19 | 农村宅基地/住宅 | 1982 | 调剂 |
登记机构: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