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专题专栏>不动产登记>公示公告>区县公告

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5-20 16:55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浙(2021)萧山区不动产证明第0090712号

2、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杭房萧他字第00008698


(联系电话: 0571-89615396,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069号科创中心2楼E区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2025年5月20


打印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