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申请登记,现向社会征询异议,如有异议,可通过书面方式向我局反映,期满后无异议的,我局将按规定予以办理不动产登记。
权利转移;
1、根据浙江省杭州市钱塘公证处出具的编号为(2009)浙杭钱证民字第5819号公证书,立遗嘱人:刘荣华,继承人:徐黎明,不动产坐落:青园12幢1502室,该房产属被继承人刘荣华的产权份额由其儿子徐黎明继承,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被继承人:张凤英,继承人:许文娟,不动产坐落:和谐嘉园北苑4幢2单元402室,公告期60日。
3、被继承人:徐建国,继承人:雷徐嵩,不动产坐落:天城府17幢1单元501室,公告期60日。
4、被继承人:汤荣孝、莫金花,继承人:汤志根,不动产坐落:水星阁14号1单元202室,公告期60日。
5、被继承人:徐建国,继承人:雷徐嵩,不动产坐落:尚筑金座602室,公告期60日。
6、被继承人:周曼萍,继承人:朱泠,不动产坐落:九堡金雅苑29幢2单元1201室,公告期60日。
7、被继承人:周曼萍,继承人:朱泠,不动产坐落:翠苑新村三区67幢1单元502室,公告期60日。
8、被继承人:周熙成,继承人:周育强,不动产坐落:信步闲庭1幢601室,公告期60日。
9、被继承人:马锦生、陈美华,继承人:马骏,不动产坐落:朝晖七小区98幢201室,公告期60日。
10、被继承人:陈美华,继承人:马骏,不动产坐落:紫荆家园17幢402室,公告期60日。
11、被继承人:林哲长、王行素,继承人:林军,不动产坐落:杭锅新村6幢3单元203室,公告期60日。
12、被继承人:吴建平,继承人:陈旭华,不动产坐落:翠苑新村五区29幢1单元602室,公告期60日。
13、被继承人:汤庆富,继承人:缪敏军,不动产坐落:浣纱路26号2单元402室,公告期60日。
14、被继承人:蒋昌富,继承人:章素月,不动产坐落:丁衙巷9号303室,公告期60日。
15、被继承人:沈甘越,继承人:卫水英,不动产坐落:贾家弄6幢2单元402室,公告期60日。
16、被继承人:丁桔华,继承人:邵汝镇、邵汝文、邵芝炘,不动产坐落:森仁里1号1单元302室,公告期60日。
17、被继承人:张桂珠,继承人:金芷,不动产坐落:蓝桥名苑3幢1单元301室,公告期60日。
18、原权利人:杭州市江干区阿华棋牌室,使用权/所有权人:陈国钧,不动产坐落:钱塘区阳光星城1幢1610室,(已注销个体工商户名下不动产转移至个体工商户经营者陈国钧名下),公告期15个工作日。
19、被继承人:高德松,继承人:高立明、高立娟,不动产坐落:萧山区城厢街道西河路112-3号301室,公告期60日。
20、权利人:胡佳伟,不动产坐落:萧山区萧山经济技术开发区宝龙城市中心1幢1302室,受托人:胡蓓蕾(HU Beilei),公证事项:委托办理转移登记,公证书编号:(2024)浙文证内字第4157号,公证处:浙江省文成县公证处,公告期15个工作日。
21、被继承人:岳载福,继承人:岳琴、岳卫,不动产坐落:朝晖二区16幢64号502室,公告期60日。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05-20 17:10: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