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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市规划设计研究院关于生态文明规划实践成果宣传及院规划工作总结视频项目采购比选公告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5-28 14:42 浏览次数:

根据相关政策与我单位内控管理规定,杭州规划设计研究院将通过线下比选的方式采购《杭州市规划研究院关于生态文明规划实践成果宣传及院规划工作总结视频项目》,欢迎有意向和资格的供应商前来报价,我方将择优采购。

一、项目基本情况、采购具体内容及时间要求

1.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名称:杭州市规划研究院关于生态文明规划实践成果宣传及院规划工作总结视频项目。

(2)组织方式:线下比选。

(3)最高限价(元):250000.00

2.采购具体内容

(1)主题宣传服务。围绕“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及我院生态文明规划实践成果,撰写深度宣传稿件不少于5篇,单篇字数1000-2000字。

要求稿件须在杭州市级主流纸媒刊发,累计见报版面不少于1.5个版,并在对应主流纸媒的微信公众号发表3篇文稿。

(2)视频制作。回顾总结我院规划工作经验,拍摄系统呈现我院全面发展历程的视频。视频时长共计5分钟左右,采用电影级拍摄制作标准,分辨率不低于4K(3840×2160),包含全片配音、特效包装、背景音乐及多版本适配(含1分钟精简版),并根据本院要求在主流视频平台发布。

3.采购时间要求

2025年7月底前:完成主体内容的采写、整理;

2025年8月底前:完成视频的拍摄制作;

2025年10月底前:全部完成。

二、提交响应文件

响应单位请于2025年6月9日17:00前将响应文件一正五副(胶装),及电子文件一份(响应文件PDF格式,以U盘形式存储)一起包装并密封后,送至杭州市西湖区文三路428号511室,包括:

1、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

2、报价单;

(1)报价

针对主要服务报价。

(2)技术文件

主要包括本次服务的方案、项目负责人和服务团队情况、相关样片等。

(3)商务文件

主要包括响应单位的资质、业绩、相关服务合同、相关资质证书等。

以上材料均需盖章确认。

三、评比规则

本项目采用综合评分法,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且按照评审因素的量化指标评审得分最高的投标人为中标候选人。评标委员会应当按照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和标准,对符合性审查合格的投标文件进行评估,综合比较与评价。评标结果按评审后得分由高到低顺序排列。得分相同的,按报价由低到高顺序排列。得分且报价相同的,按技术指标优劣顺序排列。

1.价格分(10分)

价格分采用低价优先法计算,即满足采购内容要求且最低的最后报价为基准价,其他供应商的价格分按照下列公式计算:

价格分=(基准价/报价)×10%×100

2.技术评分(60分)

序号

评 审 内 容

分 值

1

方案与需求的吻合程度,包括方案的科学性(1分)、完整性(2分)、先进性(1分)、可靠性(2分)、成熟性(2分)、合理性等(2分)。

10

2

响应单位对项目背景把握的透彻度(1分);对项目现状了解分析情况(2分);空间规划工作熟悉度(2分)。

5

3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类别(3分)、执业资格(3分)进行评分;

6

4

根据项目负责人的专业素质、技术能力、经验等情况,项目负责人是否具有调动投标人各项资源能力,确保到位;项目负责人的资质、工作履历等进行综合评定。

6

5

服务团队:团队人员的人数、专业类别、资格要求:人数至少5名及以上;人员专业类别至少包含传媒、广告、中文及相关的专业,具有为政府部门工作宣传推广、宣传策划、影视传媒和活动策划等经验;小组成员均要具有相应的资格证明文件或相关经历证明材料。

6

6

提出的文稿采写、视频策划及宣传发布方案与采购要求的吻合程度进行评分,未提供不得分。

12

7

视频样片:根据供应商提供以往类似项目的5-6分钟视频样片综合质量进行评审

7

8

对供应商提供的短视频制作方案进行综合评分,未提供不得分。

6

9

增值服务:针对本项目的其他增值优惠服务。

2

3.商务资信评分(30分)

序号

评 审 内 容

分 值

1

响应单位应详尽阐述本公司的优势,如:本土宣传优势、策划执行优势、对接国家省市区各级媒体优势合理情况进行打分0-4分。

4

2

拥有自己的官方信息发布平台,得2分;官方微信号粉丝量达10万个得1分, 最高得  10万个得1分。

5

3

同类业绩情况: 2022 年以来响应单位类似项目情况,每提供一份有效与地市级以上级别政府部门签订的宣传合作项目合同得3分,最高15分(提供合同复印件,加盖公章)。

15

4

能提供相关的资格证书:提供纸媒或广播、电视、互联网宣传资格证书的得6分(提供非本单位的资格证书需提供独家授权证明,提供复印件,加盖公章)。

6

四、成果要求

中标人应按招标文件约定完成全部成果,并将成果文件提交招标人验收。经招标人验收合格后完结。

五、其它  

联系电话:0571-87755851 莫晓凌     

同级监督部门电话:0571-87755877 陈先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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