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全市规划和自然资源法治和普法工作的总体思路是: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笃学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按照市委、市政府重要决策部署和省自然资源厅关于法治自然建设要求,坚决扛起高质量发展建设共同富裕示范区的自然资源责任担当。
一、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化法治自然建设
1.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持续组织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将习近平法治思想纳入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年度学习计划,深刻领会习近平法治思想的核心要义、精神实质、丰富内涵和实践要求,切实提升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开展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2.落实法治自然各项决策部署。切实以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导自然资源法治工作,认真贯彻落实《浙江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完善法治自然建设工作机制的意见》(浙自然资函〔2024〕66号)。加强党对法治自然建设的领导,将法治自然建设与各项中心工作同谋划、同部署、同推进。重点着力强化业务机构主体责任,增强法治机构统筹能力。
二、坚持立法引领,推进法规制度不断完善
3.推进立法项目进程。严格按照立法计划,高质量推进《杭州市征收集体所有土地房屋补偿条例》《杭州市国土空间规划条例》和《杭州市房屋拆除施工安全管理办法》的立法工作,切实提高立法的科学性和民主性。
4.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在推进高质量发展背景下,进一步加大制度供给和加强系统性集成性改革,加快政策制度上的融合,组织政策文件专项清理,避免政策脱节、文件滞后等问题出现,维护自然资源政策文件体系的合法性、统一性。
三、深化“放管服”改革,依法履行行政权力
5.完善审批管理行为。制发作业指导书,统一办事流程、办理标准和审批时限,减少自由裁量空间。开展常态化的培训和业务指导,加强审批人员业务能力,全面提升监管和服务质效,优化营商环境;抓好土地审批权委托下放实效评估工作,压紧压实工作责任,加强事中事后监督。
6.严格规范文明执法。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工作,严格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规范适用行政处罚裁量标准。编制年度行政检查事项清单,规范涉企检查行为,有效运用“双随机、一公开”机制,通过跨部门联合检查,综合查一次等手段,避免重复检查、多头检查。
7.强化监督审查力度。全面落实对规范性文件、重大行政决策、重大行政执法决定、行政协议等事项的合法性和公平竞争审查规定。对标法治示范市创建和法治政府考核目标,做好任务分解,明确责任主体,抓好法治政府建设、行政执法情况年度报告工作。充分发挥政府法律顾问、公职律师在重大行政决策、重大执法决定、重大法律事件中的监督指导作用。
四、聚焦权益保障,提升争议化解实效
8.持续开展专项治理。继续开展“以案治本”专项行动,定期召开问题研讨会,研判领域内重点、疑难、复杂问题的处理;严格落实败诉风险防范、处置机制,压实主体责任,多措并举化解行政争议;突出案例示范,定期制发典型案例汇编,通过个案分析进一步加强行政争议源头治理,确保发案量总体可控的基础上有所下降,力争败复、败诉率处于合理区间。
9.优化应复应诉工作机制。加强应复应诉队伍的专业化建设,确保队伍具备足够的专业能力和素质,提高应复应诉工作质量;自觉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和行政复议决定,重视纠错预警提示函、复议意见书、司法建议书等反馈工作,认真执行纠错案件备案制度。
五、抓好普法宣传教育,夯实法治建设基础
10.做好法治宣传教育。加强领导干部和关键岗位执法人员法治宣传教育,组织宪法宣誓,参与案件庭审,增强法治意识,提高用法能力;加大法治队伍人员的教育培训,提高法治人员业务水平;做好《矿产资源法》《浙江省国土空间规划条例》等自然资源领域重要法律法规的宣传学习。
11.总结普法成果经验。认真开展“八五”普法收官工作,总结宣传成果经验,为“九五普法”开局做好准备。围绕执法规范建设、行政裁决示范建设、争议预防化解、法治营商环境建设等主题,在全市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法治建设实践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