拟 注 销 公 告
杭规注[2025]年1044号
浦阳镇新谊村村级物业经营用房项目(7.1385亩)二期的建字第3301092025GG0037515号许可证,因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注销行政许可的其他情形,现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七十条第(六)项之规定,拟注销建字第3301092025GG0037515号该规划许可证。若有意见反映的,请在公告之日起的3日内提出异议。
(联系人:谢温博,联系电话:0571-82477611)。
特此公告。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年06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