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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编号:杭登公字[2025]余068号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6-04 14:04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刘美伽,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万家名城9幢1单元2003室 ,房屋所有权证号:余房权证良移字第16571409号,土地证号为:杭余商国用(2016)第21670号。

权利人:徐红芳,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余杭区良渚街道杜雅苑34幢2204室,不动产权证书号:浙(2025)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312777号。

(监督电话:0571-89395394,联系地址:杭州市余杭区余杭街道凤新路366号瑞鸿大厦2楼)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余杭分局

2025年6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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