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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
信息来源: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7-01 17:10 浏览次数:
编号:杭登公网字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1、权利人:孟妙妙 不动产坐落:锦北街道遇见清煦里12(12幢603) 不动产证号:浙(2021)临安区不动产权第0051986号

2、权利人:叶永清 不动产坐落:西溪花园芦雪苑8幢3单元201室 不动产证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490712号

3、权利人:倪奋华 不动产坐落:富春街道恩波大道95号803室 不动产证号: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20878号

4、权利人:滕爱姣 不动产坐落:北国之春人家5幢4单元1002室 不动产证号:杭拱国用(2013)第002314号/杭房权证拱移字第13191395号

5、权利人:严翔 不动产坐落:都市阳光乐苑5幢1单元1803室 不动产证号:杭西国用(2016)第001953号/杭房权证西移字第16245384号

6、权利人:罗荣慧 不动产坐落:云都汇中心10号楼118室 不动产证号:浙(2022)杭州市不动产权第0001303号


(监督电话:0571-85254495,联系地址:杭州市上城区解放东路18号市民中心E座7楼,邮编:310026)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2025-07-01 17: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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