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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所有权首次登记征询异议公告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5-07-22 15:11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现予公告。不动产登记申请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如对公告内容有异议的,请自本公告之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首次登记。(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杭州市富阳区鹿山街道江连街30号行政服务中心配套档案库房(办公室: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一),联系电话:0571-63325541,联系人:李先生)

特此公告。

序号拟予登记权利人坐落

公告面积

(公顷)

权利类型不动产单元号
1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临江村农民集体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临江村0.1253集体土地所有权330111028002JA00005W00000000
2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临江村农民集体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临江村0.0292集体土地所有权330111028002JA00004W00000000
3杭州市富阳区灵桥镇光明村农民集体杭州市富阳区春江街道临江村0.1246集体土地所有权330111007006JA00001W00000000
4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杨元坎村农民集体杭州市富阳区大源镇杨元坎村0.3998集体土地所有权330111010015JA00019W00000000

杭州市富阳区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5年7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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