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台规范文件,立足“三位一体”,明晰乡村地区“规划修改”“动态优化”“通则式管理”三种方式的适用范围与边界,形成城镇开发边界外互补协同的管理体系。聚焦高频需求,在严守“三区三线”等各类管控底线、村庄建设用地总规模不增加的前提下,重点回应乡村振兴等五大方面现实需求,保持规划严肃性,赋予实施灵活性。着眼服务效能,下放职权、简化程序、明晰路径,为乡村地区急需的零星农房改善、民生设施、一二三产融合项目等开辟“村规动态优化直通车”,有效解决以往部分项目因村庄规划调整“周期长、程序繁”而落地难问题。注重政策宣贯,强调乡村规划师团队“政策联络员”的纽带作用,鼓励乡村规划师全过程参与村庄规划动态优化工作,提供全周期技术服务。
来源:江苏省自然资源厅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