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浙(2019)临安区不动产证明第0039164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安分局
2025年11月0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