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倪先芳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顺达花苑西区21幢2单元301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25072号。
权利人:倪林芳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万宝城1幢505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96564号。
权利人:倪林芳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万宝城1幢506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96575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