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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遗失(灭失)声明-编号:杭登公字[2026]临115号

信息来源: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 发布日期:2026-09-02 15:12 浏览次数: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或不动产登记证明因权利人保管不善遗失(灭失),现声明作废,我局按规定予以补发。

权利人:倪先芳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顺达花苑西区21幢2单元301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9)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25072号。

权利人:倪林芳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万宝城1幢505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96564号。

权利人:倪林芳  不动产坐落:杭州市临平区临平街道万宝城1幢506室,不动产权证号:浙(2017)余杭区不动产权第0196575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6年9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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