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编号:杭登公字[2026]临141号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浙(2018)余杭区不动产证明第0070393号;
2.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241466号;
3.浙(2023)杭州市不动产证明第0100559号。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临平分局
2026年9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