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权证书/登记证明作废公告
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及相关规定,下列不动产权证书(证明)公告作废。
1、不动产权证书(证明):浙(2017)萧山区不动产权第0008351号
(联系电话:0571-89615345,联系地址:杭州市萧山区市心北路1069号科创中心2楼E区)
杭州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萧山分局
2026年9月2日